食品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MP缺陷行为水

1、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卫生检查、验证、检验等措施确保生产过程满足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2、当出现缺陷和偏离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3、禁止使用掺杂缺陷原料的使用和产品与其他批次产品混合。

4、应按下列要求做好产品防护:

4.1企业外部安全

4.1.1食品企业的安全防卫体系,以门卫24小时护卫为主,以门禁系统和摄像监控系统为辅。在生产车间和办公室出入口均设置了门禁系统,只准在职生产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只允许办公人员进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许可。所有公司员工进出公司需要带工卡,上班员工需要以打卡记录考勤时间。

4.1.2食品企业周围30米无污染源。

4.1.3厂区内根据面积设有路灯,在夜间厂区外围四周保证足够的光线。

4.1.4厂区装有摄像头装置,可以监控人员进出。

4.1.5对进入工厂的访问者实行登记制度,在保安室登记后并得到相关管理人员确认接待后凭外来人员临时证出入,所有进入工厂区的外来人员须由被访者带领陪同进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在生产车间内走动。

4.1.6生产废弃物与固定废品回收站沟通协作,不在厂区内长时间放置停留。

4.1.7对于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实行接待人确认放行,来货车辆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并得到相关管理人员确认接待后方可进入厂区。

4.2企业内部安全

4.2.1车间内各设置有应急灯,定期调试保证其正常使用。

4.2.2车间内墙面采用金属岩棉夹芯,地面均采用环氧树脂玻璃钢耐腐性地面,均便于清洁消毒、环保;生产部保证完好无损。

4.2.3在厂房内外关键控制点专人监控。

4.2.4定期检测消防紧急预警系统,保证其正常运转。

4.2.5在各出入口、关键设备及关键岗位处设醒目的标识注明。

4.2.6定期对整个车间的设施、设备按照产品安全防护的目的进行评估检查。

4.2.7每月对卫生间、维修间、更衣柜以及储藏室进行检查,发现可疑包裹或物品应立即清出,并查明物品来源后进行处理。

4.2.8通排风和空调系统按照隔离污染物的方式建立,全部走管道,管道定期检修。

4.2.9工厂的布局/设计图纸在相关执法机构备案,若有改动及时更新。

4.3加工安全

4.3.1按照加工工艺流程分区域进行加工管理,不同区域要有明显的标示牌。

4.3.2辅料库、包材库、配料区、拼配区、包装区,专人持续监控;货架及容器要清洁卫生,加贴标识。

4.3.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等定期检查审核,领用建立其台帐;对标识和包装物料的管理实行严格管理;原辅材料、包装物料摆放合理,按仓库管理规程要求离墙离地存放。

4.3.4所有人进入车间必须经过更衣、洗手、干手、消毒、风淋程序。

4.3.5包装材料都用臭氧或紫外线杀菌后使用,保证产品安全质量。

4.3.6对已经包装的产品要严格检查,防止包装损坏产品进入成品库。

4.4储藏安全

4.4.1进入到原料储存库、成品库以及包材库的人员为经过许可的,许可权限仅限于运营经理。严格控制储藏区域人员的走动,各储存区域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非本区域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4.4.2原料储存库、成品库以及包材库的出入库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为两年。各储存区域建立详细有效的出入库管理台帐,特别是要记录货物数量、领用人员签字等内容,定期盘点。

4.4.3对原料储存库、成品库以及包材库及其设施设备定期的检查维护。每月对储存区域进行检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场所设备清洁卫生、货物存放分类分架、加贴标识存放。存储区域的窗户已封闭,储存库的门单门进出,不会有人为可疑接触货物的可能性。

4.4.4进入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应是经许可人员。要对入库货物认真验证有关证明,建立入库台帐。

4.5运输安全

4.5.1拖车、托盘等运输工具在厂区内要有一定措施的封闭式管理,此类车辆进入厂区后只允许停在卸货平台周围,车辆上下货均由本公司仓库管理员监督叉车进行操作,禁止不明身份的人接近。

4.5.2拖车、托盘等等运输工具运输原料及其他加工使用原料时,在装货卸货过程中应被严密监控。

4.5.3收发货时由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货物的数量、品种、标签标识等应与有关单据、证明材料等货物运输文件一致。

4.5.4负责监装监卸的人员应监督搬运人员按照货物特性文明装卸。

4.5.5仓库管理人员在装货卸货时应监控可疑物质,对不明原因多出来的货物或可疑货物应查明原因。

4.5.6货物运送到工厂时要求供应商的提前通知,预约到货时间。

4.5.7每次进出货前需检查货物运输文件是否有改动的痕迹,若有需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

4.5.8出入厂区的非计划的运输需经过公司物流部或相关负责人的确认。

4.5.9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到货发货安排由相应进行的仓库管理人员审核、记录。

4.5.10对客户退运产品需经品控部监督抽样复检确认后方可接受。

4.6人员安全

4.6.1对可进入敏感区域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仔细的背景调查,敏感区域主要与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密切接触及容易发生大范围人为破坏的区域,如原料区,包装区域等。敏感区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核评估。

4.6.2对员工及管理人员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分层次的培训,特别是有关产品防护的培训。

4.6.3对员工建立身份档案。

4.6.4车间的不同安全级别区域应有相应的限制进入的管理措施。

4.6.5对于轮岗人员,或临时更换人员,例如请假人员的代替者,或新进人员应有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识别。

4.6.6对员工衣物柜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即每月一次卫生检查制度。

4.6.7不定期组织员工集体活动,与员工交流,听取合理性建议进行合适的心理指导,增加员工归属感。

4.7信息安全

4.7.1信息安全对工厂的产品防护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将不该公开的信息泄漏,可能会给蓄意破坏的人以可乘之机。如果与某些部门的联系信息失灵,可能就无法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允许参观的区域和允许公布的信息,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的持续有效等。

4.7.2信息安全所涉及的内容如下:

4.7.2.1工厂对加工工艺、配方等有严格的保密控制措施。

4.7.2.2工厂已建立紧急情况处理系统,如建立相关官方、权威部门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并定期审核更新,定期验证联系方式的有效性。

4.7.2.3工厂品控部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主动及时跟踪国外产品安全动态、检验检疫项目及其限量、国际上相关体系标准等。

4.8供应链的安全

4.8.1原材料供应方应建立实施了安全防护计划(包括所有相关物料,如压缩气体)。

4.8.2原材料供应方应建立产品召回体系,应有正规、明晰、详细的产品识别标识。

4.8.3原材料供应方出厂时应经过严格的、权威的检验,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性文件(包括产品检验报告和出库单等)。

4.8.4仓库、暂存区域建立安全防护计划,建立出库入库核销台帐,在产品出入库时应事先有信息通知,例如电话,传真,或纸面性文件。

4.8.5产品运输车辆的温度条件、封闭措施、卫生状况应符合安全防护计划的要求。

4.8.6检查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成品出入库时有无蓄意破坏的痕迹。

4.9其它方面的安全

4.9.1除以上产品链各个环节需要进行评估外,安全防护计划还包括产品标识和追溯及召回计划,保证在产品防护方面出现问题的产品能有效追溯并及时召撤回。

4.9.2食品安全防护还包括过敏源控制,防止过敏源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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