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海东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大职能,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法治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全面依法治市开启新篇章,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新进展,公共法律服务彰显新效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激发新动能,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海东、平安海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良好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这十年,坚持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建设硕果累累
机构改革后,海东市司法局和原海东市政府法制办接续奋斗,将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融入法治建设工作大局,在法治建设中统筹推进法治海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难点热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全市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推动和督促检查,建立完善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法治调研、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高站位推动法治海东建设。
全面依法治市体系持续健全。年海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正式成立,并成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先后出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推进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不断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行政立法体制机制日渐成熟。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突出地方特色,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能力与立法质量水平,为海东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十年来,先后出台《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8部,制定《海东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海东市促进拉面产业发展办法(试行)》等政府规章9部,解决一批实际问题,一项项立法成果直击靶心,推动法治海东建设迈出新步伐。其中《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为全国首个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树立了文明海东新样本,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好评。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断完善。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对重点县(区)重点执法单位开展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道路交通等执法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督查组对相关执法部门法制审核机构和案件审理机制的运行、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办理流程、执法资格管理和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并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协调联动等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加以整改。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成效显著。年12月,海东市高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海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整合行政复议职责,自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区)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确保行政复议机构履职到位、流程通畅、运行高效。十年来,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件,收案率居全省前列。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印发《海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十年来,共参与海东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件,积极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这十年,坚持底线思维
社会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东市司法局坚守首责,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坚持分段分类教育,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库,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继续保持监管到位、矫正有效态势。积极探索改进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和个人调解室等调解组织,着力解决“群众忧点、社会热点、民生难点”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筑牢。
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局,积极打造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指导、各单位协调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县级“一站式”矛调中心5个,乡镇“一站式”矛调中心2个,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个。名人民调解员,每年平均开展排查万余次,调解各类纠纷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强化社区矫正安全管控。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年成立海东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公检法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分段分类教育,全面推行“智慧矫正”新模式,确保监管到位、矫正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参与度,有力破解社区矫正治理难题,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安置帮教,强化服务理念,寓管理与服务之中,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精准帮扶措施,落实好医疗、卫生、社保、教育、扶贫等惠民政策,为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有效预防重新犯罪。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海东市司法局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不断挖掘普法内涵,创新普法形式精准普法,引领全市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圆满完成海东市“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印发《海东市“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开设“法治海东”专栏,及时跟进报道全市普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拍摄多部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普法模式由传统的“单向灌输式”向“双向互动式”转化,法治宣传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升级“法治海东” 这十年,坚持人民至上
司法为民成绩斐然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东市司法局通过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平台服务功能,准确把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公共法律服务总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质效增强、部门协作畅通有序,已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实体普惠日趋显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一步发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位优势,为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多角度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解答、文书代写、调解等事项能做到有求必应、有需必到,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群体提供“一对一”服务、“面对面”解答。6个县(区)均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实体平台,十年来三级实体平台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万余次。
网络服务高效便捷。延伸“互联网+普法”模式,在抖音平台开通“法治海东”,发挥抖音视频短小精悍、风趣幽默的特点,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推广法律法规,多方位展示法律服务职能和法治宣传成效。随着“法治海东”和各县(区)普法 法律服务贴近民心。全市名法律工作者与全市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建立法律顾问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中流击水正当其时。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引领下,海东市法治建设一路前行,硕果累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在新的起点上,海东市司法局将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立足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五个新海东”积极作为、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来源:青海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