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介绍GB/T.2(零件建模)之中的内容。
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
1.1总体原则
(1)零件模型的信息表达应具备在保证设计意图的情况下可被正确更新或修改的能力。
(2)不允许冗余元素存在,不允许含有与建模结果无关的几何元素。
(3)零件建模应考虑数据间应有的链接和引用关系。
(4)建模时应充分体现面向制造的设计准则,提高零件的可制造性。
1.2总体要求
(1)参与三维设计的机械零件应进行三维建模,这不仅包括自制件,还包括标准件和外购件等。
(2)一般采用公称尺寸进行建模,尺寸的公差等级可通过通用注释给定,也可以直接标注在尺寸数字上。
(3)某些几何要素的形状、方向和位置由理论尺寸确定时,应按理论尺寸进行建模。
(4)推荐采用参数化建模,并充分考虑零部件及零部件间参数的相互关联。
(5)在满足应用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模型简化,使其数据量减至最少。
详细要求
(1)优先使用几何约束,例如平行、锤子或重合,其后才使用尺寸约束。
(2)为了便于表达和追溯设计意图,可以将特征重命名为简单易读的特征名。
(3)不应为修订已有特征而创建新特征,例如在原开孔位置再覆盖一个更大的孔。
(4)草图应尽量体现零件的剖面,且应按照设计意图命名。
(5)倒角(或倒圆)特征一般放置在零件建模的最后阶段完成。
(6)表达式的命名应反映参数的含义。
(7)为了提高模型的可读性和真实性,可对模型进行合理的着色处理。
(8)标准件模型优先采用具有参数化特点的族表方法建立。
(9)外购件产品的模型推荐由供应商提供。无法获得时可自己建立。
(10)球面半径、润滑槽、滚花、零件倒圆与倒角、砂轮越程槽等结构要素允许不建模,但必须采用注释对其进行说明。
模型简化
(1)简化不能影响自身功能表达和基本外形结构,也不能影响装配或干涉检查。
(2)简化应考虑到三维模型投影为二维工程图时的状态。
(3)若干直径相同且成一定规律分布的孔组,可全部绘出,也可采用中心线简化表示。
(4)在对标准件、外购件建模时,允许简化其内部结构和与安装无关的结构,但必须包含正确的装配信息。
模型检查
(1)模型是稳定的,且能够成功更新。
(2)具有完整的特征树信息。
(3)所有元素是唯一的,没有冗余元素存在。
(4)自身对称的零件应建立完整零件模型,并标识出对称面。
(5)左、右对称的一对零件应建立各自的零件模型,并用不同的零件编号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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