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年)》的通知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
现将《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年5月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年)》精神,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本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不断完备,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强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客观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是建立首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必由之路。在全面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向着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不断前进。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牢牢把握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建设好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总结运用新时代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落实“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聚焦首都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利保障、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贯通落实,坚持依法治市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顶层设计与各地区、各领域探索相结合,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整体协同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党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