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何雄
中央预算内投资体现国家投资政策导向,在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具有“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河南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规范中央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加快建设,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领域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努力扩大有效投资。
完善制度,建立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
河南省围绕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审核、计划转发、项目建设等环节,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监管,全方位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管理。
一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发委内工作细则(试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测督导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为河南省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树制度”“立规矩”。今年5月份,印发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委内管理办法(年修订)》,从省级层面统一规范中央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
二是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河南省建立起“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协调推进机制,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内部建立了“投资处+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合力报好、用好、管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提升中央投资效益。
三是强化年度目标考核。河南省每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投资项目的开工率、竣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任务目标,按月跟踪目标节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目标节点任务滞后的具体项目,及时督导河南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及项目单位,采用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将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纳入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四比四看”(比谋划看储备、比招引看投资、比开工看进度、比服务看实效)活动考核,按月对各地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全省通报,督促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强化指导,着力提升项目谋划储备质量
河南省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准确把握中央投资方向及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要求,增强中央投资项目谋划储备的精准性、有效性。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河南省连续两年组织举办全省重大项目谋划推进专题培训班,对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及发展改革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增强项目谋划意识,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和质量。今年5月,集中组织河南省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对34个中央投资专项进行了逐一解读培训,指导各地弄懂吃透各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安排条件、申报要求及材料清单,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高质量做好中央投资项目的谋划推进工作。
二是精准谋划储备项目。河南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建立中央投资项目谋划储备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河南省有关部门、省属企业和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聚焦新型城镇化、“三农”、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结合河南省“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和发展建设需要,持续谋划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分级建立中央投资项目储备库,并进行定期更新和动态调整,形成项目等资金、滚动接续的良性循环。
三是做好项目准备工作。指导河南省各地按照中央投资项目安排条件,根据项目条件成熟情况,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报请河南省政府印发实施《河南省深化投资审批改革三个一实施方案》,统一投资审批事项及申报清单,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加快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连续两年分别安排河南省基建资金万元对中央投资项目等进展较好的市给予奖励,用于项目前期工作。
对照政策,严格把好项目申报审核关
河南省严格按照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年度计划申报要求,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和审核标准,从源头把好关,确保中央投资下达后项目能够尽快落地实施。
一是规范项目申报机制。及时将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进行细化转发,组织各地结合项目储备情况、本地建设需求等合理申报年度投资计划。严格执行中央投资项目申报“二审制”,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初审,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复审,对于技术复杂、政策性强的按规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
二是细化项目审核重点。河南省发展改革委重点从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专项支持范围以及补助标准,项目前期手续及申报材料齐备情况,地方建设资金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进行审查或评审。同时,依托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筛查;依托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查重”,防止重复申报。
三是优化计划申报程序。对于通过复审的项目综合平衡后,按照“优先保障在建项目,严格把关、精准筛选新开工项目”的原则,编制相关专项中央投资计划草案,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阳光申报,防范廉政风险,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年,河南省累计争取中央资金亿元、支持项目个,中央资金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优化流程,切实加快投资计划转发下达
河南省按照较简单(国家将中央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和较复杂(国家切块下达中央资金)两类,规范投资计划转发下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严格计划转发时限。对国家已将中央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的,明确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计划内容细化、审核工作及形成中央投资计划转发方案。对国家切块下达中央资金的,明确原则上20个工作日完成投资计划的分解转发工作。
二是协调落实省级投资。在收到中央投资计划后,及时与财政等部门衔接,通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落实省级建设资金,细化市、县投资额度。年,河南省累计安排省补助资金32.4亿元支持中央投资项目实施。
三是优化计划转发流程。对于国家安排到具体项目的投资计划,严格按规定时限直接转发,并督促河南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即时转发到项目单位。对于国家切块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会同行业主管等部门审核提出投资计划分解转发方案,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抓紧转发下达。截至今年5月底,国家下达河南省的18批投资计划亿元,已转发下达15批共计亿元。
四是规范计划调整程序。对于投资计划下达后超6个月未能开工建设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对近期难以实施的项目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整或报国家调整投资计划。对于调出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安排中央投资。
协同发力,全面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河南省建立部门联动、上下衔接的中央投资项目推进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现场核查、专项督导等方式,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管,高效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实施。
一是完善项目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的牵头抓总作用、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优势、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的属地监管优势,推动落实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快中央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谁审核项目谁负责、谁申报计划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央投资项目专项监管责任,驻委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对专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独立监督。
二是加强在线调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中央投资项目进度台账,按月更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对中央投资项目绩效目标和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三是强化现场督导。根据在线监测情况,按照“推、解、谋、汇”的总体要求,今年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组成9个专项工作组由委领导带队,按月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开展中央投资项目现场督导,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协调督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地高质量谋划储备项目,汇总推广各地抓项目的典型做法。对项目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抓紧按期整改到位。
四是完善奖惩机制。组织河南省有关部门、省属企业和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对本行业、本单位、本地区中央投资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投资计划执行、投资项目管理等情况组织开展自评。在此基础上,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将项目储备、资金争取、在线调度、专项督查、监测通报、绩效评估、社会信用、综合评价等情况作为今后申报中央投资计划的重要参考。截至今年4月底,河南省年安排的个中央投资项目,累计开工个,开工率99.9%;累计完工个,完工率57.3%。
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下,河南省一大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的项目加快落地实施,有效提高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极大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下一步,河南省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构建中央投资管理“1+N”制度体系,完善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大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力度,合力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前期推进、资金争取、要素保障等工作,抓住当前有利的施工季节,在保障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成果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