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IPO申请待审核产品目录被指涉嫌侵

作为创业板注册制首批IPO受理企业之一,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达)的申请在6月22日获得受理,目前处于审核问询阶段。10月23日,怡合达披露了第二轮问询回复函。

根据招股书申报稿,怡合达专业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工厂自动化(FactoryAutomation,简称FA)零部件一站式供应。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开发涵盖个大类、个小类、60余万个SKU的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产品体系,并汇编成产品目录手册。

不过,根据第二轮问询回复函,怡合达编制的产品目录也曾因知识产权侵权遭到起诉,该事件发生在年,后经调解结案,怡合达向对方支付1.56万元并停止发行、复制、传播其年版、年版的目录手册。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怡合达目前还涉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纠纷。不过,涉诉产品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低于0.01%,怡合达对上述侵权计提预计负债30.77万元。

报告期内业绩增长快

FA,即工厂自动化,是指使用自动化设备和装置来取代工人重复劳动,实现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制造过程的自动化,以消除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质量的不稳定性,以及提高生产效率。

怡合达的主营业务便是生产销售工厂自动化所需的零部件。在其销售的产品中,直线运动零件、传动零部件、铝型材及配件占比较大,年~年及年上半年,三者合计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06%、63.11%、64.87%和65.06%。

怡合达在招股书申报稿中介绍称,公司已逐渐成为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领域较有影响力的一站式采购供应商,年订单处理量约40万单,年出货总量超过万项(次),90%标准件可实现3天内发货,服务3C、汽车、新能源、光伏等众多行业。

业绩方面,~年及年上半年,怡合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6亿元、6.25亿元、7.61亿元及5.35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1万元、.24万元、1.44亿元及1.21亿元,业绩增长较快。

不过,营收增长的同时,怡合达的期末应收账款涨幅也比较大。根据招股书申报稿,其年~年及年上半年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1万元、1.45亿元、1.91亿元和2.73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81%、23.16%、25.08%和25.49%(经年化处理)。与此同时,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也分别达到了.84万元、.55万元、.87万元和.89万元。

对此,怡合达解释称,与公司合作时间长、合作规模较大的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客户数量增加,而公司给予其的信用期较长。此外,下游客户受外部宏观环境不利影响,怡合达也对货款结算周期给予了延长处理。

公司称不存在侵权

在传统的工厂自动化零部件采购模式下,客户需要与工程师对接,针对各个零部件分别制图、选型、下单,存在耗时长、效率低、交期品质不可控等问题,而怡合达提供了一站式采购方式,同时还编制了产品目录手册、3D选型光盘(电子目录)等,因此客户可以快速获取产品3D模型,线下或在线完成选型、下单,并可即时获取报价、交期等信息。

在怡合达所处的行业内,采用同样经营模式的还有米思米,后者是年成立的日本上市公司,在行业内更早采用一站式供应的模式,它也是怡合达的主要竞争对手。

不过,目前,怡合达与米思米仍有不少差距。例如,米思米财年~财年在中国市场实现的收入分别为33.59亿元、34.59亿元和33.04亿元;米思米早在年便出版第一版标准组件的印模目录手册,而怡合达到年才发布第一版《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目录手册》;米思米经销商品品类达到万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二轮问询时,深交所也就经营模式的问题,要求怡合达补充披露“采用与米思米类似的经营模式以及编制产品目录手册等是否存在侵犯米思米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形或风险”等。

对此,怡合达解释称,商业规则需结合方法的内容及技术特征方可申请获得保护,仅经营模式无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采用与米思米类似的经营模式不存在侵权情形及风险。

不过,怡合达也披露,公司在年曾与米思米(中国)精密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思米(中国))产生一起知识产权纠纷,米思米(中国)要求公司停止侵犯其就《MiSUMiFA工厂自动化用零件》(简体版)产品目录所享有的著作权,该项纠纷于年2月调解并结案,怡合达向米思米(中国)支付人民币1.56万元并停止发行、复制、传播公司年版、年版的目录手册。

11月2日,记者通过邮件及电话采访了怡合达,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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