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莱沃冲刺科创板突击申请专利研发异于同行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霍莱沃近期提交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下称“注册稿”),公司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1.30%,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7.69%,并拥有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7项。表面上看,霍莱沃各项指标完美符合科创板的评判标准,但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

从时间的角度来看,公司在发布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与注册稿期间集中申请与业务相关的专利,颇有几分为满足科创板的标准临时拼凑的意味;而且,公司较大比重的核心零部件为国外采购,这都让公司的“科创板”属性大打折扣。

微妙的专利申请

据注册稿,-年,霍莱沃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万元、1.55亿元、1.69亿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

从数据的角度,年是霍莱沃的起步阶段,而-年则是霍莱沃业绩的高速增长期,也正是这种“起跳”使得公司近3年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了31.30%,超过了科创板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得低于20%的硬性要求。

但是,如果将其业绩增长的时间段与发明专利申请与取得的时间相对比,则可以发现有意思的地方。根据注册稿,霍莱沃已经形成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一共有7项,其中ZL.4号专利申请时间为年9月30日,发明专利权(证)取得时间为年9月22日;ZL0628.9号专利申请时间为年10月23日,发明专利权(证)取得时间为年8月7日;其余5项发明专利申请时间均在年4月以后,而发明专利权(证)取得时间更是在年7月之后。

霍莱沃科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披露时间为年6月18日,综合上述信息不难看出,-年,公司实际取得的发明专利仅有1项,其余专利均是在申报稿前后进行申请并取得,如此巧合的“集中”申请专利着实有为了满足科创板属性突击人为“制造”专利的嫌疑。

研发能力待考

霍莱沃的业务分为四块,分别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以及通用测试业务,基本涵盖了软硬件集成与硬件设备产品。

-年,霍莱沃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收入分别为万元、1.09亿元、1.01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71%、70.27%、59.90%;相控阵相关产品收入分别为39万元、万元、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40%、4.40%、13.28%;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收入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9.85%、16.33%、14.89%;通用测试业务收入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04%、8.99%、11.93%。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与相控阵相关产品是公司近两年业绩增长的核心动力,而且两块业务的盈利能力也颇为不俗。

据注册稿,-年,霍莱沃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4.86%、44.26%,而其对标企业雷科防务(.SZ)雷达系统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3.66%、42.33%;同期,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04%、36.17%,对标企业航天发展(.SZ)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2.59%、36.69%。

作为初创企业,霍莱沃核心业务的毛利率并不比对标企业低很多,甚至个别年度远高于同行业企业。

那么,为何霍莱沃核心业务会有如此“优秀”的毛利率,是因为其持续性的高研发投入还是其拥有某种核心零部件?

-年,霍莱沃研发费用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6%、7.08%、7.45%。同期,雷科防务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2%、9.25%、10.84%,航天发展分别为11.22%、9.02%、10.25%。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霍莱沃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并不突出;而且,从研发费用的构成层面,也难以解释公司不逊于同行业企业的毛利率。

据注册稿,霍莱沃的研发费用主要由5个项目所构成,分别为职工薪酬及福利、租赁费、技术服务费、折旧与摊销、直接材料等。-年,职工薪酬及福利金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当期研发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4.35%、68%、67.19%;而与研发相关的直接材料金额仅分别为26万元、万元、21万元,占当期研发费用的比重分别为2.98%、10.21%、1.65%。

据Wind数据,同期,雷科防务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占比分别为72.89%、53.35%、55.62%,研发费用中“材料、燃料费”占研发费用的比重分别为19.47%、41.88%、27.93%;航天发展“研发费用-人工费”占当期研发费用的比重分别为38.12%、28.71%、24.06%,“研发费用-材料费”占比分别为39.51%、47.57%、39.60%。

很明显,作为同样生产与雷达相关产品的企业,霍莱沃研发费用中直接材料的占比过低,意味着实验量不足,实验量不足大概率无法产生技术优势,不输于对标企业的毛利率更是无从谈起。

有意思的是,在注册稿中霍莱沃做出了如下陈述“公司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相控阵雷达的生产加工”。

这似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公司研发费用结构与众不同的原因,但这又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按道理来说,软件类的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应以人工成本为主,而霍莱沃的主营业务成本中绝大部分为材料成本,而非与开发相关的人工成本。

据注册稿,-年,霍莱沃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中材料成本金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1.82%、90.77%、93.32%;而同期,直接人工成本仅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仅分别为7.53%、7.50%、5.66%。

对于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霍莱沃在注册稿中将其归结为其主产品形态主要为系统及硬件产品,其中系统由嵌入核心算法的软件与仪表、设备和部件等硬件集控而成;且公司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形成了一系列核心算法技术和软件,大量的人力成本投入主要发生在前期研发阶段,故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中人工成本占比相对较低。

霍莱沃的解释比较拗口,翻译过来大体就是公司的产品形态为系统集成,前期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工成本并形成了与产品直接相关的技术和软件,不用二次开发,直接进行集成组装即可。

按道理来说,既然公司已经研发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和软件,理应在资产科目中所有体现,形成专利或者软件资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公司所拥有的7项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中,仅有1项是在年前取得。而且,公司资产科目中并无自研所产生的软件资产。

这样看来,霍莱沃前后的表述就很矛盾了,其不逊于对标企业的毛利率究竟从何而来?

除了研发能力方面的问题,霍莱沃在供应商方面还存在着核心零部件依赖进口的问题。

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包括标准件、定制件以及软件服务,其中又以标准件与定制件为主,-年,两类原料采购合计占总采购金额分别为万元、万元、1.1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比重分别为92.25%、81.86%、96.79%。

具体而言,标准件与定制件又细分为电子测量仪器、射频硬件、机械定位设备、暗室以及其他,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核心零部件大部分是由国外供应商所提供。

-年,霍莱沃直接或间接从境外供应商采购电子测量仪、射频硬件、机械定位设备合计金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占当期标准件与定制件采购总金额的比重分别为65.85%、47.05%、59.68%。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霍莱沃对于境外供应商的依赖,这也在侧面加深了对公司研发能力的质疑。

为了冲刺科创板突击申请专利、核心零部件依赖进口,再结合研发费用与营业成本方面的矛盾之处,不得不怀疑霍莱沃是否真的具有科创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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