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维洋细数民机证件周边

引言:

据仲维洋介绍,安全是航空运营的底线,为了保证航空运营的安全,严格的行政审查及资质核准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各种行政许可证件以及资质证明应运而生。

一架航空器从设计研发到批量生产,从生产线下线到航空运营,从持续飞行到退役拆解,各种证件伴随终生。

这些证明文件在航空器及零部件领域应用广泛,他们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验证产品的合格性,符合性和适航性。

正文:

今天我们一起从适航的角度,细数航空器产品的各种证件。

一、初始适航部分

1.设计制造类:

CTSOA:

CertificateTechnicalStandardOrderApproval的缩写词。

技术标准规定批准书,具有该资质的企业具有设计和制造双重批准效力。

技术标准规定是民航总局颁布的民用航空器上所用的某些材料、零部件或机载设备的最低性能标准。FAA颁布的技术标准规定用TSO表示,为了与之区别,中国适航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规定用CTSO表示。对应于每一个项目要发布一个标准。至今,FAA已发布了约余项TSO;CAAC共发布了82项CTSO(此数据做参考,未更新),基本上是引进FAA的TSO。

PMA:

PartManufacturingAuthorization的缩写词。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可以具有双设计和制造双重效力,也可以直接用于制造(特定条件下)。

它是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颁发给供安装在经型号合格审定或型号认可审定的民用航空产品(指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或者螺旋桨)上作为替换或改装用零部件的制造人的批准书。

PMA件即指上述零部件制造人依据其持有的PMA证书生产的零部件。

TC:

Typecertificate的简称。

经过TA(航空产品型号设计批准)后获得的型号合格证。

型号合格证(TC)是适航当局对飞机设计符合性的批准。

“设计符合性”是指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设计符合规定的适航标准和要求。

PC:

Productioncertificate的简称。

经过PA(航空产品生产批准)后获得的产品制造证书。

生产批准(PA)指局方颁发用以表明允许按照经批准的设计和经批准的质量系统生产民用航空产品或者零部件的证件。

ECoA:

ExportCertificateofAirworthiness的简称,出口适航证,出口适航批准是“产品”制造人(申请人)因出口其航空“产品”,向所在地民航管理部门申请,后经管理部门进行相应适航审定后,能够满足出口适航标准的“产品”所颁发的证件。

COC:

CertificatesofCompliance的简称,产品符合性证书。

通常用于标准件。

标准件被明确定义为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

在实际中标准件分为以下三个种类:符合国家的标准件;符合行业的标准件;符合企业的标准件。

STC:

SupplementalTypecertificate的简称。

是指针对于TC的补充型号合格证,常用于航空器大改。

MDA:

ModificationDesignApproval的简称。

改装设计批准书,常用于航空器小改。

注释:

大改小改的概念如下:

型号设计小改:

一般是指对航空器的重量、平衡、结构强度、可靠性、使用特性以及适航性没有显著影响的更改。

型号设计大改:

指除“小改”以外的其他更改。

2.认可类(协议国之间):

VTC:中国民航局认可的TC(型号合格证);

VSTC:中国民航局认可的STC(补充型号合格证);

VDA:中国民航局认可的DA(设计许可);

VCoA:中国民航局认可的国外适航证。

注:区别于ECoA(出口适航证)。

二、持续适航部分

特许飞行证(SFP):

除了具有适航证之外允许航空器飞行的一种证件。

通常具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应用场景包括各种测试飞行,调机飞行,特批飞行等等,具体可以参见相关规范性文件。

结语:

本文只简单列举各种证件的名称及应用场景,不作展开解读;

每一个证件的获取都需要凝集太多的技术内涵及人力物力的付出;

封面可以看出,一架航空器的起飞,永远都有这些证件的相伴;

关于这些证件的详解,笔者推荐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黄烁桥教授的深入研究,她在航空器初始适航领域有深耕。

文章转载自:航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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